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

回看來時路 前眺未知處 (二十四)

「推行國語」政策,在我小學那幾年在學校裡有一陣子還滿雷厲風行的。雖說雷厲風行但在我的記憶中,並沒有達到過像有的故事那樣令人憤憤不平的程度!也許是學校不同、執行者做法不同使然!曾經讀過一些回憶那段時期的故事,有些人在學校不小心說了方言竟被體罰;因此留下了對那段時期惡劣的印象與回憶。但我遇到過的老師們為了要讓學生在學校都說國語,他們用的是罰錢的方法。他們鼓勵學生自我勉勵,也要同學之間互相監督。教室裡講桌或書櫃上放著一個撲滿,誰不小心說了一句方言,便要罰一毛錢丟進撲滿裡作班費。大家怕被罰錢便很小心的避說方言。從來沒碰過一位老師因不說國語而體罰學生的。

收復台灣之初為什麼要在台灣推行國語?因為台灣被日本統治了五十年,方方面面都已經日化。國民政府收復台灣後,首要之務當然就是要在學校推行自己民族的語言文化。而一九五幾年也只不過距日本二戰投降,戰爭結束十一二年的光景,台灣民間就算不說日語了,大家說的只能是方言-閩南語;方言不是語言,沒有文字,因此如果不儘快的推動文化復興的舉措,那整個國家將如何運作?

而那段推行國語運動期間,普遍在各個學校都有各種級別、定期的國語演講比賽活動。我因母親來自北京,國語發音方面相對較好,進入該小學沒多久就被指定為比賽選手,憑著先天的優勢,一發不可收拾;從班際賽到校際賽再到縣際賽;好幾次老師帶著我又搭火車又乘汽車的到外縣市參加比賽,得到的獎品獎狀錦旗等都是省級政府單位發出的。已經記不清那幾年參加過多少次的比賽了,只記得獲得的獎品在五年在學期間不但從不需父母購買文具學用品,還能分給弟妹及同學用。

這看似是自己的一段光榮的過去,但現在想來卻不無荒謬之處!怎麼說呢?國語演講比賽應該是鼓勵不能說或說不好國語的學生,或者檢驗學生進步程度的一種活動。但,慢慢的主其事者為了自己班、校或縣的榮譽,竟然專挑 “外省人”的子弟作選手,參加比賽。外省子弟本來大部份在家就都說國語;就算有的受父母影響有鄉音口音的問題,也相對的還是較具競爭力。這樣的演變不但扭曲了活動的目標也縮小了功效的範圍;就好比某校際間舉辦英語比賽,各校派出的都是美英僑民或說英語家庭的孩子參加比賽,那樣的比賽,還有什麼意義呢?能對絕大多數需要提升程度的學生達到什麼樣的功效呢?現在回想雖然對那時那種活動稍有微言但經過後來年年的堅持,代代的努力,國語終究成為了台灣全民都會用的語言了。

對那段期間的活動,有一件留有遺憾的回憶。本來如果順其自然的發展,在那樣的環境我絕對可以練就一口流利的閩南語,但不幸的是所有的老師們都要我在學校只說國語,不准說方言;為的是能幫助同學的發音與進步!這樣幾年下來我不知到底幫了同學多少?但我自己卻失去了學習閩南語的大好時機,是我及長每思之都不免長嘆一口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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